1、哺乳假在产假后六个月内。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
2、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女方产假期满后哺乳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1年的哺乳假。
2022年哺乳假没有新政策,一直适用的都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哺乳假的规定:在妇女分娩后到宝宝一周岁止,妇女每个工作日都享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应当适当延长,多一个婴儿多延长一个小时,妇女可合起来用也可以分成两次半个小时用,哺乳假算入劳动时间,不停止计算工资。
一、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