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具有强制性的。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具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参考:
1.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
2.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征收七年的社会抚养费。
3.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四十,合计征收十四年的社会抚养费。
4.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按其孩次及相应的计征基数和比率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
注: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应当征收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依照第一款的相应规定,加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不过现目前随着三胎政策的开放,国内已经明确的指出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而且根据相关数据来看,已经有20多个省份明确取消了,包括江西省、广东省、福建省等。
1.江西省:相关政策表示将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
2.广东省: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相关处罚。
3.福建省:2022年1月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4.四川省:在2022年7月20日,四川省已经《关于废止〈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通过,明确的取消了社会抚养费。
友情提醒:在三胎政策以内的可以享受到很多的福利,但是如果是生育四胎的话,则不能享受一些福利,比如说产假、陪产假、育儿假以及产检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