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高校女教师擅自离境失去联系被解聘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了解,祝晶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专任教师、讲师,但因为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境,长期不在岗,学校不得不发布了解除祝晶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的公告。
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高校管理和教师职责的讨论。在祝晶离境期间,学校曾经多次联系其家属及本人,但是一直未能取得联系。在此情况下,学校采取了解除合同的措施,以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和教学秩序。
然而,对于这起事件,社会上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一些人认为,祝晶作为一位专任教师,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应该擅自离境并且长期不在岗。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联系不上能是出了意外,万一是被绑架到缅北呢?可能是有特殊的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学校应该给其机会解释下前因后果。所以,学校应该分清楚是不想回来,还是不能回来?应该区分情况处理。
有网友表示,又一个高校女教师擅自离境跑路了,不过这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魄力,把擅自离境脱岗的女教师开除了。这外国语学院的老师仗着会外语,在外国乐不思蜀了吧?高校不是菜园子,无故擅自离境就该严惩!
其实,作为一位专任教师,祝晶应该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她的离境和长期不在岗,已经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管理规定,这也是学校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作为一位大学管理者,学校应该加强对于教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学校在解除合同时,也应该依法依规,确保管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