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足浴技师称被客人灌醉性侵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了解,这件事发生在佛山某足浴店,29岁女技师木子称,4月初遭客人周某灌醉性侵,她报警后男子被刑拘,但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周某被取保候审。而周某亲属称,双方系约定发生关系,但是女技师收款后变卦。
事发当天,周某与朋友到该会所消费时,约定与女技师一起喝酒,但前提是结清会所的消费款后,再另外单独支付1000元,等于是买钟带其到包厢喝酒。在包厢,周某找了一个借口,没有喝酒,女技师与周某的朋友喝了一打啤酒。然后,周某带着女技师到附近吃宵夜。宵夜结束后,周某将女技师带至附近酒店开房,并发生了关系。
据女技师木子自述,次日醒来发现床单被套都是血,“害怕极了”。医生认为,应该是周某行为粗鲁,弄伤她的下体,受刺激后导致经期提前。事发后,木子已经被踢出了公司的群聊,现在连门都不敢出,觉得别人在笑话她。她是去年11月入职的,也没有签订合同。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强奸案进行侦查。
警方介入调查后,周某承认与女技师发生关系,但认为双方只是“交易”,事发前已经转账了1000元,有转账记录为证。但女技术认为,1000元转账只是支付其买钟费,并没有同意发生关系。目前,这个事件的真相却仍然存在争议。周某被以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半个月后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网友称,女技师不讲武德!有那么好挣的钱,喝个酒就一千?报警的目的,就是想让男子周某为取得女子原谅给她钱,然后出具谅解书轻判,估计这个女人从一开始,就想好这样的剧本!
有人认为,都是成年人,又混迹于沐足场所的,真要“出淤泥而不染”也不容易,答应跟别人出去就有小心思,这种场合中的女人,大多是以钱财为目的,明明收了1000元钱,事后却以收的钱系陪酒费,告人强奸。难道陪人喝酒也要收1000元费用?
也有人认为,无论女方是何种身份,无论是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女性自主意愿,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支持补充侦查清楚,严禁一面之词定案件性质,杜绝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