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包括产假、产前检查、产前休息和哺乳时间四部分。一般产假为98天。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标准按照产假的长短和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小编提醒,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1、怀孕7个月以上(含)或早产的,按98天计算;分娩时如遇难产,实施剖宫产和助产手术,增加0.5个月;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2、怀孕3个月以上(含)不满7个月的,流产或引产按1.7个月计算。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划。
法定产假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必要的休假
(1)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每增加一个婴儿生育多胞胎)
(2)产前检查:女职工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包括怀孕12周内的初次检查),视同工作时间。
(3)产前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每天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
(4)母乳喂养时间:一岁以内的婴儿,母乳喂养时间为30分钟,每天两次,也可两次并用。
二、可以休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可以请两个半月。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可休哺乳假六个半月。
(3)胎儿保护假:医生开具证明,按病假处理。
(4)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
产假工资根据产假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1、产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病假支付,但需要医院出具相应证明。
2、分娩前15天休假工资:按实际月工资的80%支付。
3、产后假工资:领取生育津贴,这是一种补贴,实际的生育津贴不等于产假工资。当然,两者不可兼得。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支付工资的80%,如有延期支付实际工资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