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苏州,一女子发视频称,因内急想借用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间,被工作人员辱骂十几分钟。
社区,是最直接服务于民的群众之机构,其职责本就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面对群众有“内急”之需要,理应敞开厕所大门以满足群众解决“内急”之需;然该社区工作人员,却辱骂群众。
人有三急,将群众拒之于“方便”之外,不仅让群众“内急”之苦得不到及时解决,让群众倍受折磨,而且还拉开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明显背离了社区服务于民之宗旨,如此做法,显然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借社区厕所被骂,就事实而言虽未必如想象,很可能是该借用者因被拒,而出言不逊,从而冲撞到了该社区工作人员,从而加剧了事态;然不可否认,从此事中,透出了该社区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意识淡漠之现状,显然未交服务群众落实在行动上。
现实中,虽大多社区及工作人员,能切实做到服务群众,千方百计地为群众办实事与好事;然不可否认,也有个别社区工作人员,始终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视自己高群众一等,不仅粗暴、简单地对等群众有诉求,而且还与群众“针锋相对”,吃不得半点亏。
社区虽是群众自治机构,然从此小事中,却透出了社区作风建设之问题,折射出了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之弊,伤害到了群众利益。
众所周知,社区乃为民服务之前沿阵地也,不仅肩负国家政策落地落实之重任,而且还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因此其工作态度与作风,自然也就不是小事。社区理应痛定思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让类似怪象不再发生。
为此,该社区要从此事件,积极查找问题之根源,切实加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将服务群众意识,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同时,要对类似怪象,社区要第一时间亮纪律之剑,坚持露头就打。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清错误,找准思想上的病根,令其主动改正错误。
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不仅当写在墙上,挂在嘴上,更当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为此,对此不良之做法,还望该社区及上级,亮出实招,千万不要将“服务群众”只挂在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