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其中很明确的延长了育龄男女的婚假、女性员工的产假、男性的陪产假,还增加了夫妻双方的育儿假,其主要就是为了鼓励生育,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但有人可能对此次的产假明细不了解,下面就总结了关于广西的产假新规定。
根据广西省新修订的生育条例,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假期以外,一胎增加产假六十天、二胎增加产假七十天、三胎增加产假八十天,也就是一胎158天、二胎168天、三胎178天。
广西省明确的指出自新的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修订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但是因为地方政策不一样,所以生育福利会有差异。以下整理2023广西省各城市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1、南宁
广西南宁市对于女职工符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管是一胎、二胎还是三胎,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性可享受25天的陪产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使用。
2、柳州
为了能让职工更好的恢复身体,柳州市政府规定难产或者实施剖腹产手术分娩的,可以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3、桂林
广西桂林市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以按照广西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比如在产假、育儿假,其薪资、福利待遇等都不变。
4、梧州
梧州市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经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公司应当批准其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
5、北海
为了减少生育经济压力广西北海规定在婚假、女性员工产假以及男性陪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生育津贴。
根据新发布的广西生育条例,自2022年3月24日广西男方有25天的陪产假,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可以分散休,也可以连续休,但必须在一年内休完。
不过,由于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所以广西各城市男方的陪产假天数还要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的情况。
提问:广西产假178天是针对一胎还是二、三胎?
回答:在广西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胎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178天的产假,且生育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育二胎的一般是168天。
提问:广西产假期间都有工资吗?
回答:广西产假休假期间都有工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之前每个月实际工资足额发放,即除了基本工资外,其他的工资福利也要依法足额发放。
提问:广西产假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回答:一般来说,广西的产假都是按自然日算,不是工作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果产假的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产假顺延至节假日结束。